利用法律抗击流行病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16世纪的英国伦敦大瘟疫期间,一系列法律条款被制定出来,建立了关于消毒、确定身份、隔离调查、死亡报告以及丧葬程序等相关强制性规则。
年的「非典」期间,中国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8号),严厉打击疫情灾害期间的不法行为。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这与年的「非典」一样,虽然都属于乙类传染病,但却按照甲类传染病来进行预防和控制。
这就意味着防治「非典」疫情期间涉及的30个罪名,也同样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的一切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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