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试行)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疫苗接种服务,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年版)的通知》,参考疫苗说明书,结合我省免疫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疫苗时,优先保证按照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起始年(月)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当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或者受种方自愿选择的可替代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人用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等)可优先接种。
(二)知情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非免疫规划疫苗是公民自愿并且自费接种的疫苗。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接种,应当按照规定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核对疫苗和受种者相关信息,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自愿自费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
(三)同时接种的原则。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原则上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四)替代原则。尽可能使用同一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如遇无法使用同一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的情况,可使用不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的同品种(同免疫程序)疫苗完成后续接种或补种。疫苗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五)记录和报告接种信息的原则。儿童和成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信息都要在接种单位信息系统中记录,并报告至省级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儿童应当同时在预防接种证中进行记录,成人应当给予接种相应疫苗的凭证。
常见特殊健康状态人群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年版)》确定的有关原则。
本接种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执行。
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疫苗种类:1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2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6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1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2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等。
1.疫苗作用: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肝炎?
2.接种对象:乙型肝炎病毒易感者?
3.免疫程序:共接种3剂,第0?1?6月各接种1剂?
(1)重组乙肝疫苗(汉逊酵母):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儿童?成人均可接种10μg的乙肝疫苗?≥16岁的乙型肝炎易感者可接种20μg的乙肝疫苗?
(2)重组乙肝疫苗(酿酒酵母):10μg剂量疫苗用于16岁以下的乙型肝炎易感者,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接种?20μg剂量疫苗用于16岁及以上人群接种?乙肝疫苗常规免疫无应答的16岁及以上人群可接种60μg的乙肝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执行?
(3)重组乙肝疫苗(CHO细胞):一般易感者每剂次10μg或20μg,新生儿亦可使用20μg,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每剂次20μg?
4.其他事项: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肌肉注射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剂HepB?HepB?HBIG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最后一剂HepB后1~2个月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IU/ml,可再按程序接种3剂次HepB
(二)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成分的疫苗。
疫苗种类: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DTaP-IPV/Hib)等。
1.疫苗作用:预防由Ⅰ型、Ⅱ型和Ⅲ型脊髓灰质炎病毒导致的脊髓灰质炎。
2.接种对象:2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和儿童。推荐对Ⅰ+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有接种禁忌,且对IPV无接种禁忌的受种者接种。
3.免疫程序:基础免疫为3剂,从2月龄开始,连续3次,间隔至少4周;18月龄加强免疫1剂。完成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后,4岁时无需加强I+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含I、Ⅱ、Ⅲ型)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2月龄及以上婴幼儿。推荐对I+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OPV)有接种禁忌,且对IPV或DTaP-IPV/Hib无接种禁忌的受种者接种。
3.免疫程序:2、3、4月龄(或3、4、5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月龄加强免疫1剂。完成DTaP-IPV/Hib全程接种后,4岁时无需加强Ⅰ+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三)含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成分的疫苗。
疫苗种类: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Hib)、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DTaP-IPV/Hib)。
1.疫苗作用: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
3.免疫程序:3、4、5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24月龄加强免疫1剂。
参见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成分的疫苗。
(四)含麻疹、风疹、腮腺炎成分的疫苗
疫苗种类: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MR)、腮腺炎减毒活疫苗(MuV)、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MM)、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R)等。
1.疫苗作用:预防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病毒感染。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易感者。
MMR作为非免疫规划疫苗,不得用于替代8月龄和18月龄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MMR。推荐用于国家免疫规划覆盖范围之外的人群。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1.疫苗作用:预防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感染。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腮腺炎易感者。推荐既往未接种或只接种过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的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只接种1剂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者,建议在4岁以后再接种1剂。
1.疫苗作用:预防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感染。
2.接种对象:适用于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1.疫苗作用:预防麻疹和风疹病毒感染。
2.接种对象:适用于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和风疹易感者。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五)含脑膜炎球菌成分的疫苗
疫苗种类: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MPCV-AC)、ACYW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V-ACYW)、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MenAC-Hib)等。
1.疫苗作用:预防由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接种对象: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儿童。
3.免疫程序:接种1~3剂。3月龄开始接种3剂次,6月龄开始接种2剂次;2岁以上接种1剂次(详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1.疫苗作用:预防A群、C群、Y群及W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接种对象: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的高危人群。推荐前往高危地区、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等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初次免疫接种1剂次。传染地区的高危个体,特别是第一次接种小于4岁的儿童,如果持续处于高危状态,应考虑初次免疫2~3年后再次接种;大龄儿童和成人如果疫苗接种2~3年后抗体水平快速下降,建议3~5年内再次接种。
1.疫苗作用: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
2.接种对象:2月龄至71月龄婴幼儿和儿童。
3.免疫程序:2~5月龄接种3剂,6~11月龄接种2剂,12~71月龄接种1剂,间隔1个月。
(六)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疫苗种类;乙型脑炎灭活疫苗(JE-I)。
1.疫苗作用:预防乙脑病毒感染引起的乙型脑炎。
2.接种对象:6月龄~10周岁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
3.免疫程序:基础免疫应注射2剂次,初免后第7天注射第2剂次,基础免疫后1个月至1年内加强免疫1次。可根据当地流行情况在基础免疫后的3~4年再加强1次。
(七)含甲型肝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疫苗种类:甲肝灭活疫苗(HepA-I)、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HepAB)等。
1.疫苗作用:预防甲肝病毒感染引起的甲型肝炎。
2.接种对象:1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3.免疫程序:接种2剂,至少间隔6个月。
1.疫苗作用:预防甲肝病毒感染引起的甲型肝炎。
2.接种对象:≥18月龄的甲型肝炎易感者。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1.疫苗作用:预防甲肝病毒、乙肝病毒感染引起的肝炎。
2.接种对象:1岁及以上甲型肝炎、乙型肝炎易感者。
3.免疫程序:0、1、6月各接种1剂。
(八)含b型流感嗜血杆菌成分的疫苗
疫苗种类;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Hib)、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DTaP-IPV/Hib)、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等。
1.疫苗作用: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疾病。
2.接种对象:2月龄(或3月龄)~5岁儿童。
3.免疫程序:接种1~4剂。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疫苗需接种的剂次不同,接种时参照疫苗说明书执行。
参见含脑膜炎球菌成分的疫苗。
参见含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成分的疫苗。
参见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成分的疫苗。
(九)水痘疫苗
疫苗种类:水痘减毒活疫苗(VZV)。
1.疫苗作用: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水痘。
2.接种对象:12月龄及以上的水痘易感者。
3.免疫程序:接种2剂。12~24月龄接种第1剂,4岁接种第2剂;24月龄以上未接种过水痘疫苗的儿童,应尽早接种第1剂,并在4岁接种第2剂(与前一剂间隔至少3个月);未完成2剂者,补齐2剂(≤12岁人群2剂至少间隔3个月,≥13岁人群2剂至少间隔8周)。
(十)轮状病毒疫苗
疫苗种类: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等。
1.疫苗作用: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2.接种对象:2月龄至3岁婴幼儿。
3.免疫程序:每年应口服接种1次。
1.疫苗作用:预防由轮状病毒血清型G1、G2、G3、G4、G9感染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
2.接种对象:6周至32周龄婴儿。
3.免疫程序:全程免疫共3剂,6~12周龄开始口服第1剂,每剂接种间隔4~10周;第3剂接种不应晚于32周龄。
(十一)肺炎球菌疫苗
疫苗种类: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SV23)、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PCV13)等。
1.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
2.接种对象:适用于2岁及以上肺炎链球菌疾病感染风险增加的人群。
3.免疫程序:通常接种1剂。其他特殊人群接种按照不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疫苗说明书执行。
1.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接种对象:6周龄~5岁的婴幼儿。
3.免疫程序:
(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载体):基础免疫在2、4、6月龄各接种1剂,加强免疫在12~15月龄接种1剂。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以在6周龄接种,之后各剂间隔4~8周。
6月龄以内已开始接种,但未完成3剂基础免疫的婴儿,可在12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各剂至少间隔4周,加强免疫与基础免疫最后1剂至少间隔8周。
7~11月龄尚未接种过该疫苗的婴儿可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第3剂在12~15月龄接种,第3剂与第2剂至少间隔8周。
(2)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TT载体):2~6月龄的婴儿(最小满6周龄):基础免疫接种3剂,间隔1或2个月(具体参照说明书),12~15月龄加强免疫1剂;7~11月龄婴幼儿:基础免疫接种2剂,间隔至少2个月,12月龄后加强免疫1剂;12~23月龄婴幼儿:接种2剂,间隔至少2个月;2~5岁儿童:接种1剂。
(十二)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疫苗种类: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Vero细胞)、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等。
1.疫苗作用:预防肠道病毒71型感染导致的手足口病。
2.接种对象:6月龄至3岁EV71易感者。
3.免疫程序:全程免疫共2剂,每剂间隔1个月。
1.疫苗作用:预防肠道病毒71型感染导致的手足口病。
2.接种对象:6月龄至5岁EV71易感者。
3.免疫程序:全程免疫共2剂,每剂间隔1个月。
(十三)霍乱疫苗
疫苗种类: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rBS-WC)。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霍乱和产毒性大肠杆菌引起的旅行者腹泻。
2.接种对象:2岁或2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有接触或传播危险的成人。
3.免疫程序:初次免疫者分别于0、7、28天口服,每次1粒。接受过该疫苗全程免疫的人员,可根据疫情在流行季节前加强一次。
(十四)人用狂犬病疫苗
疫苗种类: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
1.疫苗作用:预防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狂犬病。
2.接种对象:狂犬病暴露人群及高暴露风险人群。Ⅱ级和Ⅲ级狂犬病暴露后人群及时进行暴露后预防处置,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及早进行暴露前免疫。
3.免疫程序:
(1)暴露后免疫
①4针接种程序:第0天接种2剂,第7天、第21天各接种1剂。
②5针接种程序:第0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各接种1剂。
首次Ⅲ级暴露者和免疫功能严重低下的Ⅱ级暴露者,在接种狂犬疫苗的同时,需接种狂犬免疫球蛋白,如以前全程规范接种过狂犬疫苗者,此次暴露可以不需要接种狂犬免疫球蛋白。
(2)再次暴露免疫
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3)暴露前免疫
第0天、第7天、第21天或28天各接种1剂。1年后加强1针次,以后每隔3~5年加强1针次。
(十五)破伤风疫苗
疫苗种类:吸附破伤风疫苗(TT)。
1.疫苗作用:预防破伤风杆菌感染引起的破伤风。
2.接种对象: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人群,妊娠期妇女接种本品可预防产妇及新生儿破伤风。
3.接种程序:
(1)无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史人员:全程免疫共3剂次,1、2剂次之间间隔4~8周,第二年接种1剂次。加强免疫:一般每10年加强注射1剂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5年加强1剂次。
(2)经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人员:自最后1次注射后3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注射。超过3年者,加强注射1次。
(3)用含破伤风类毒素的混合制剂做过全程免疫者,以后每10年用该疫苗加强注射1针即可。妊娠期妇女可在妊娠第4个月注射第1针,6~7个月时注射第2针。
(十六)流感疫苗
疫苗种类: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V4)、三价减毒活疫苗(LAIV3)等。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疫苗针对性流感病毒毒株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2.接种对象:6月龄及以上易感者。
3.免疫程序:接种1~2剂。不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疫苗适用接种对象、年龄范围、剂量等不同,接种时参照该疫苗说明书执行。
(十七)戊肝疫苗
疫苗种类:重组戊型肝炎疫苗(HepE)。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戊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炎。
2.接种对象:适用于16岁及以上易感人群。推荐用于戊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重点高风险人群,如畜牧养殖者、餐饮业人员、学生或部队官兵、育龄期妇女、疫区旅行者等接种。
3.免疫程序: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
(十八)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疫苗种类: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等。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因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感染所致相关疾病。
2.接种对象:9~45岁女性。
3.免疫程序:共接种3剂,第0、1、6月各接种1剂。第2剂可在第1剂之后的1~2月内接种,第3剂可在第1剂后的第5~8月内接种,或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因人乳头瘤病毒6、11、16、18型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相关疾病。
2.接种对象:9~45岁女性。
3.免疫程序:共接种3剂,第0、2、6月各接种1剂,第2剂与首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1个月,第3剂与第2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3个月。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因人乳头瘤病毒6、11、16、18、31、33、45、52和58型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相关疾病。
2.接种对象:16~26周岁女性。
3.免疫程序:共接种3剂,第0、2、6月各接种1剂。第2剂与首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1个月,第3剂与第2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3个月。
(十九)带状疱疹疫苗
疫苗种类: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
1.疫苗作用:适用于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带状疱疹。
2.接种对象:50岁及以上成人。
3.免疫程序:免疫剂次为2次,第2剂与第1剂间隔2个月接种,如需改变免疫程序,第2剂在第1剂后2~6个月之间接种。
(二十)森林脑炎疫苗
疫苗种类: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森林脑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森林脑炎。
2.接种人群:在有森林脑炎发生地区居住的及进入该地区的8岁以上人群。
3.免疫程序:基础免疫2剂,0天、14天各接种1剂;以后可在流行季节前加强免疫1剂。
(二十一)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疫苗种类: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Vero细胞)。
1.疫苗作用:预防Ⅰ型和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
2.接种对象:肾综合征出血热疫区的居民及进入该地区的人员,主要对象为16~60岁的高危人群。
3.免疫程序:基础免疫为2剂次,于0天(第1天,当天),14天(第15天)各接种一剂疫苗,基础免疫后1年应加强免疫1剂。
(二十二)黄热减毒活疫苗
疫苗种类:黄热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黄热病毒感染。
2.接种对象:进入或经过黄热病流行地区的人员,但小于6月龄幼儿及老年体弱者不宜注射。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二十三)伤寒Vi多糖疫苗
疫苗种类:伤寒Vi多糖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伤寒杆菌感染。
2.接种对象:适用2岁及以上应急接种人群,主要用于部队、港口、铁路沿线的工作人员,下水道、粪便、垃圾处理人员,饮食行业、医务防疫人员及水上居民或有本病流行地区的人群。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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